穿耳:女子“自残”为哪般?


文章出自:中华遗产 2020年第05期 作者: 彦杰 

标签: 古代生活   历史拾遗   

最疼的妆饰,不止是为了美。
三千年前的耳洞
在全国各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,常有玉耳环、玉玦(形似有个小缺口的耳环)等器物出土,说明早在史前时代,人们就在耳朵上穿孔、佩戴耳饰。如果这些器物还不够有说服力,那么图中这件三星堆遗址(距今约5000-3000年)出土的金面罩,和下图中金沙遗址(距今约3200-2600年)出土的金面具,就明确反映了当时的穿耳习俗。
戴金面罩青铜人头像 三星堆博物馆藏 摄影/张新
金面具 金沙遗址博物馆藏 摄影/王雎

穿耳原是贱者事?

《庄子》里有一句话:“天子之诸御,不爪翦,不穿耳。”意思是,侍奉天子的人,不剪指甲,不打耳洞。何故?初唐道家学者成玄英注释说,这是因为穿耳剪爪“恐伤其形”。换句话说,打了耳洞的人,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了,没有资格伺候天子。明代学者田艺蘅在《留青日札》一书中说得更明白:“女子穿耳,带以耳环,盖自古有之,乃贱者之事。”

啥?好不容易忍着剧痛在耳朵上打了洞,却不是为了美,反而变成了“贱者之事”?

责任编辑 / 陈伟峰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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